浙江省政府批复同意磐安8个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


日前,浙江省政府批复,原则同意23个历史文化名镇、名村保护规划,其中包括磐安8个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:
《磐安县安文街道墨林村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(2021—2035年)》
《浙江省磐安县尖山镇管头村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(2021—2035年)》
《磐安县尖山镇横路村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(2021—2035年)》
《磐安县尖山镇里岙村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(2021—2035年)》
《磐安县九和乡三水潭村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(2021—2035年)》
《磐安县冷水镇朱山村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(2021—2035年)》
《浙江省磐安县双溪乡梓誉村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(2021—2035年)》
《浙江省磐安县盘峰乡榉溪村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(2021—2035年)》
《批复》要求,当地要进一步加强历史文化名镇、名村的保护工作,保持和延续传统风貌,传承和弘扬优秀传统文化,促进文化保护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,充分彰显历史文化名镇、名村的价值和风貌特色。
经依法批准的保护规划是历史文化名镇、名村保护和管理的依据,规划范围内的各项建设活动必须符合保护规划的要求。要将保护规划主要内容纳入国土空间规划,并加强相关规划与保护规划的衔接。加快历史建筑公布、挂牌、测绘建档工作,依法合理适度利用历史文化遗存,努力实现社会效益、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协调统一。
二审│黄聪巍